馆际互借1、什么是馆际互借?馆际互借是图书馆为了加强各馆之间的馆际协作,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整体优势和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满足读者对文献资源的需求,联合起来在各成员馆之间开展图书资料互借的一种服务。 目前广西几个主要高校图书馆也组织实行馆际互借服务。按协议,凡是参加广西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的成员馆,其读者只要持有“广西高校图书馆馆际借阅证”和读者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本人附有照片的借书证),都可以进入各成员馆查找并借阅图书资料,即馆际互借。 2、馆际互借协作单位
3、我校读者如何进行馆际互借?“广西高校图书馆馆际借阅证”由图书馆统一办理和管理,凡我校教师、研究生及有特殊要求(本科生)读者均可向图书馆大堂提交申请借出“广西高校图书馆馆际借阅证”,前提是办证人需持有本人在我馆的借书证。 借出“广西高校图书馆馆际借阅证”时需要登记以下信息:姓名,单位,职务,本馆借书证号,馆际借阅证证号。 凭“广西高校图书馆馆际借阅证”及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本人附有照片的借书证,读者个人即可到相应馆际互借成员馆去查询电子资源和借阅图书资料。 4、使用“广西高校图书馆馆际借阅证”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我校读者到其他高校图书馆借阅图书资料,需遵守其相应规章制度。一般各成员馆对于馆际互借的外借权限规定是:一、所借的图书应以解决教学、科研急需的图书为主,并且,是在其所在图书馆缺藏的情况下进行,一般非教学、科研用书不予外借。二、对中外文期刊、古籍、缩微资料、视听资料等特种文献,只能阅览,不能外借。三、对中外文原版图书,原则上也不能外借,特殊情况例外。四、每人每次限借用3册图书,外借期限为30天。 另外,我校读者对馆际借阅证的持有期限为35天,期满需交还图书馆办公室,逾期需交纳违约金0.1元/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