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室使用规则  


1.请使用人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2.研讨室内无隔音设施,开展研讨活动时请轻声交流,切勿喧哗。

3.工作人员有权对研讨室进行监督管理,使用人不得拒绝。

4.爱护室内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5.研讨室使用完毕后,应将桌面清理干净、桌椅摆放整齐。

6.研讨室仅作读者学术活动之用,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用途。一经发现,将取消使用权。

7.使用研讨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研讨室管理人员(图书馆二楼咨询处)联系,切勿擅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