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新委托人须知
本站查新服务专业范围主要为理、工、农类,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电气、机械、化工、土木建筑、水利电力、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农学、植保、土壤农化、桑蚕、畜牧兽医、水产养殖、蔬菜、果树、食品加工、农业经济、农业工程、农业气象、生物。为确保及时有效地完成查新报告,敬请查新委托人协助配合以下工作:
1.为了减少委托人来查新机构的次数,因此要求查新项目负责人(或掌握项目全局的骨干研发人员)亲自来委托,当面解答我们就查新项目的技术要点、查新点、检索词、检索结果等提出的问题。
2.请委托人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项目申请书,研究报告、总结报告、已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等(这些资料查新站将妥善保管,在提交查新报告时将全部归还委托人,资料内容本查新机构负责保密)。
3. 请委托人认真填写查新委托书内容,在委托人和查新人员互相理解和达成一致后,双方签字,以示正式委托和受理。课题开始检索后,不得更改其内容,如更改则按重新委托办理。
4. 在查新过程中,查新人员就查新项目提出不明事宜时,请查新委托人给予积极的解答与沟通,并协助查新人员对查新项目的相关文献进行遴选、对比,以确保查新结论的客观、准确。
5. 查新业务实行有偿服务,详见收费办法。
6. 查新委托人对查新过程或查新结论有异议时,有权向主管行政部门投诉。
7.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查新站将拒绝接受查新委托:
(1)委托查新项目不属本站查新专业范围;
(2)查新委托人不能出具与查新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或委托资料不全者;
(3)经三次交谈,查新委托人仍不能明确列出查新项目的查新点;
(4)委托人要求的交付报告时间过短,以致不能保证查新质量者。